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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漢佛典翻譯為英文,專有名詞(名相)應該如何處理?

漢佛典翻譯為英文有許多的專有名詞(名相),這應該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要用中文譯音?英文?梵文或巴利文?

末學個人的看法是若是英語文化(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澳紐南非)中已有的文字,應該儘量用英文。例如五根(five organs of sense):眼(eye)、耳(ear)、鼻(nose)、舌(tongue)、身(body)等是人類皆有的器官,當然用英文即可。若是佛教特有的名相則儘量保持原文如梵文或巴利文,又可於第一次出現處加註解,如色(rupa, i.e. form or matter)、空(Śūnyatā, i.e. emptyness)等。咒文則盡量用梵文,不要用漢音直譯為英語發音。漢譯音因為根據原翻譯者的口音而譯,歷代各譯者地域不同所譯音相去甚遠,更非現代人所用的國語或普通話,若以國語或普通話為基準來做英文譯音,這種譯音咒語沒有什麼特別意義,倒不如只誦經文。
中文特有的名相如『一心三觀』等,則末學建議用英文翻譯再註以斜字體漢語拼音。如 英梵合譯『一心三觀』: "Triple-Vipasyana in One Mindfulness" (yi-xin-san-guan) 或純英譯為 "Triple-Insight in One mindfulness" (yi-xin-san-guan) 。如此作者與讀者能迅速溝通,了解所言為何。

漢佛典翻譯為英文可以參考運用玄奘大師所創的五不翻原則 (﹝一﹞ 祕密之故不翻、﹝二﹞含多義故不翻、﹝三﹞此方所無故不翻、﹝四﹞ 順於古例故不翻、﹝五﹞為生善故不翻。),基本上就是漢典沒有翻譯出的梵文或巴利文名相採用原梵文或巴利文,第一次出現之處宜加註英文解釋。
若有已翻譯為中文的名相,而英語文化並沒有這種觀念或事務的時候,還是應該用原梵文或巴利文再加註。(這些只是目前所遇到的情境,若有不同經驗再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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